春节将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力倡导环保、低碳、绿色的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营造“文明、欢乐 、祥和”的节日氛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机关事业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1)
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同志们:
春节将至,为切实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建设文明城市,积极响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让广大市民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春节,为此,市直机关工委向全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党员干部要带头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中来,积极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共同营造舆论氛围,形成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强烈共识。
二、党员干部要带头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坚决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告别陋习,树文明新风。
三、党员干部要带头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主动引导和劝阻亲属及身边人员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规劝和举报,做到人人监督,源头防范,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党员干部同志们,让我们在传承传统的同时,点燃文明之火,升起礼仪之花,减轻城市空气和噪声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共创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为建设生态屏障,打造幸福衢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__
20__年_月_日
机关事业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2)
市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号召,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督管理与教育疏导,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使我市的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为此,市级机关工委就抵制烟花爆竹燃放工作,向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当好"宣传员"。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的会议精神,通过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内容,共同营造舆论氛围,形成抵制烟花爆竹燃放的强烈共识。
二是当好"践行者"。要大力弘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坚决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自觉抵制烟花爆竹燃放,争做控放工作的带头人,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推进控放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当好"监督员"。要充分认识依法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对周边区域和周边环境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法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为我市改善和优化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美丽水乡",作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有的努力。
为了我们每个人的健康,为了还子孙后代以蓝天白云,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减轻空气污染,降低安全事故发生。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低碳生活,过好清新、安静、舒适、宜居的每一天。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水乡,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中共兴化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__年_月_日
机关事业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3)
__的父老乡亲们:
“锣鼓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群众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县文明办倡议:
一、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喜庆方式,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影响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镇各部门以及社区、学校都要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
我们真诚地倡议广大的父老乡亲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文明华县,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__文明办
20__年_月_日
机关事业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4)
辖区居民朋友们: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将继续在主城区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保障全区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提升空气环境质量,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现就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争做文明好市民。严格遵守《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徐政规〔__〕2号)和《徐州市安全生产条例》,云龙辖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环保、健康文明的城市环境。
二、从现在做起,树立生活新风尚。我们提倡树立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采用电子爆竹、歌舞表演、气球灯笼等新方式进行庆祝或纪念,以更加安全、健康、文明的方式喜迎佳节,积极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尚。
三、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劝导。每一位市民都是城市的主人,都有义务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对违反规定燃放、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2345、12350、110等热线电话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感谢理解支持!
机关事业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5)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每逢新春佳节之际,很多居民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度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还会产生较大噪声及颗粒物、二氧化硫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癸卯兔年将至,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在更加安全清洁的环境中,度过更加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我们真诚地倡议全体居民朋友们,春节期间自觉遵守所在地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不主动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倡议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积极劝阻在禁燃禁放时段、地段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建议全县广大居民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丰富新颖的节庆方式,过一个低碳环保的新春佳节,使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文明安全、洁净宜居。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县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管理部门加强监督。各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环境严重污染的事件,将严肃处理。
为了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从自身做起,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清新、环保、安全、低碳的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美好东至!
机关事业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6)
全乡广大人民群众:
自20__年市政府发布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通告以来,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禁令,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持续减少,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目前,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创建安全、祥和、低碳、文明的节日氛围,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辉县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20__〕10号)的有关规定,在全乡范围内不售卖不燃放烟花爆竹。以挂灯笼、结彩灯、放电子炮等更安全、低碳的方式庆贺节日,使我们的家园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环境更加优美,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做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请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的危害,全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劝导大家积极响应、自觉抵制,努力营造良好的禁售禁燃社会氛围。
三、做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请广大人民群众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如发现非法制造、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对违规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将按照相关法规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年只待春暖花开。春节将至,我们衷心地祝愿大家阖家幸福、万事如意!也真诚地希望您能响应号召,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共同爱护我们的环境,过一个安全、文明、清新的“低碳”春节。
机关事业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7)
广大人民群众: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来表达节日喜庆之情是多年的传统习俗。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增添喜庆气氛,但其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造成城市空气质量迅速恶化。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和伤亡事故屡见不鲜,产生的大量噪音污染也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的生活休息。近年来,随着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的提高,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观念已渐渐深入人心。为大家度过一个文明、绿色、安全、祥和的节日,特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禁止燃放,从我做起,做环境保护的先行者。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__市城区禁放区域为:东环路(原东三环路)以西、漳卫运河大堤以东、华美路以北、银河路以南的区域。在城区禁放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该区域范围以外的镇街、农村地区提倡燃放电子礼炮,尽量减少或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的规定,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烟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倡导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引导,从我做起,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请广大人民群众采用微信、微博、自媒体等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禁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传播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共同保护好环境。
四、文明祭祀,从我做起,做文明新风的践行者。大力提倡以鲜花祭祀、网络祭祀、家庭追思等文明、环保、安全的方式缅怀亲人。在祭祀扫墓期间,尽量减少或不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等容易产生烟尘的祭祀用品,减少污染和火险隐患,坚持戴口罩,少集聚。
亲爱的人民群众,美好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呵护,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努力成为低碳环保文明新风的先行者、引领者、传播者、践行者,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自觉维护生态环境,为__市的蓝天白云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机关事业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8)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3年春节、元宵节即将到来,燃放烟花爆竹作为我们的传统习俗,各类燃放活动将会不断增多。在实际中,不分时间、不分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大量存在,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和影响。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全力营造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白银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规定,现就白银市春节、元宵节期间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一、我市限制区域燃放期和限制区域范围相关规定
根据《白银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在限制区域可以燃放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2020年1月,白银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白银市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品种和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对白银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具体区域范围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平川区、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对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依法科学合理划定,建议广大市民朋友按照限制区燃放时间和区域范围依法依规燃放烟花爆竹。
二、下列地点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白银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下地点和区域为禁放区,建议广大市民朋友们认真学习,全面掌握。
(一)重要军事设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及铁路、公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保护区;
(四)输变电设施、架空线路安全保护区;
(五)林地、公共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六)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学校、医院及敬(养)老机构所在区;
(七)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区;
(八)城市主次干道、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综合管廊;
(九)公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群密集场所;
(十)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和区域。
三、下列烟花爆竹为我市禁止经营和燃放的规定品种
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白银市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品种和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相关要求,以下为我市禁止经营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建议广大市民朋友们学习掌握,依法执行。
(一)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拉炮、摔(砸)炮、擦炮、发令纸(打火纸)等挤压、撞击、摩擦即可自燃爆炸的产品。
(三)无规则飞行轨迹的二响、三响、月旅行、地老鼠等危险品。
(四)礼花弹,小礼花、摩擦型、烟雾型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五)烟花爆竹产品规格、药量、包装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药量、等级、生产日期、燃放说明等标识不完整、不清晰,以及使用国家标准明确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六)“地雷”、“开天雷”、“鱼雷”、“春雷”、“鱼炮”、“彩雷王”和玩具手枪用“塑料圆盘击发帽”等违禁烟花爆竹产品。
(七)组合烟花中扇形及含垂柳、S形等异型效果的产品。
(八)无中文说明的出口产品。
(九)公安、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品种。
在此,白银市公安局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文明过节、安全过节,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不经营不燃放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不在深夜、凌晨居民休息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建筑物内、楼道、阳台、小巷、草坪中燃放烟花爆竹;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为消除烟花爆竹燃放运输安全隐患,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监督,发现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可拨打报警电话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惩治。
最后,祝广大市民朋友节日快乐,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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